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567240元。
最高限价金额:
456724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管材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 (2) 提供的管材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埋地排水用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CJ/T225-2011)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 (3)经“信用中国或各省市信用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 年6月11日8时30分起至 2020年6月1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请在公告期限内电话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朗日街银卡路8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 年6月11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18日16时30分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
项目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
开户行: 建设银行沈阳轻轨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3943010000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