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板湖镇河北村农村改厕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板湖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规模:板湖镇河北村农村改厕工程 ,拟对河北村共计约109座室内外厕所进行改造,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相关衍生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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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湖镇河北村农村改厕工程 ,拟对河北村共计约109座室内外厕所进行改造,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相关衍生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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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投标人注册地为阜宁县域内(限房建市政项目,其他专业工程不做要求);
3.3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3.6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7.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7.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8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5日08:30-18:00(节假日正常)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阜城镇阜城东大街河滨度假村506号,联系电话***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贰仟伍佰元 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
5.2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仟伍佰元 整。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工程结束经县爱委办和镇村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座数拨付工程款的60%;工程结束经县爱委办和镇村验收合格一年后,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座数拨付工程款的20%;工程结束经县爱委办和镇村验收合格两年后,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座数结清全部工程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组织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推选顺序号,然后由招标人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抽取的中标候选人推选顺序号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招标人:阜宁县板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