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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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坂面镇大坪村自来水改造工程 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坂面镇大坪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泽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尤发改[****]**号文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内公开招标。 *. 项目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坂面镇大坪村自来水改造工程 已由 上级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 尤溪县坂面镇大坪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泽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 尤发改[2019]24号文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尤溪县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尤溪县坂面镇大坪村自来水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泽厚尤招[2020]001号;
2.3建设地点:尤溪县坂面镇大坪村;
2.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县坂面镇大坪村自来水改造工程所需施工及相关服务,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工程建设规模:尤溪县坂面镇大坪村自来水改造工程,工程造价约60万元;
2.7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2.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9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下同):58434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且在尤溪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3.4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6月 11 日至2020年6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 8 :30时至 11:3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5:00时至17:30 时,到尤溪县闽中茶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于2020年 6 月 19 日17:30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于前述规定时间前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并清楚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按明建〔2019〕30号文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2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厅(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到现场投标的,①自觉遵守各级有关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各工作人员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询问;②须自行准备口罩,进行身份核验、体温监测并登记。未按要求佩戴口罩、未通过身份核验及体温监测异常的投标人员拒绝其入场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youxi/上发布。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坂面镇大坪村民委员会
地 址:尤溪县坂面镇大坪村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泽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小陈 电话/传真:***
监管部门:尤溪县坂面镇纪委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尤溪支行
开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 1647 6070 5966 3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