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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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9 |
招标业主: |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物业管理服务(后勤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后勤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 |
关键词: | 物业管理 |
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后勤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后勤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后勤管理服务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1.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11日 13:00 至 2020年06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37号市质量检测中心三楼315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29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37号市质量检测中心三楼31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37号市质量检测中心三楼315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