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 2201892002120201bd007 |
建设单位: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
工程名称: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第二批第03标段)大屯街、浑江街、基隆北街、东田青年城周边、团山街 |
招标代理单位: |
施工现场状况:具备开工条件 |
工程地点:长春市 |
总投资(万元):0 |
年度投资(万元):0 |
结构类型:其他 |
建筑面积:0 |
地上层数:0 |
地下层数:0 |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
招标范围:1、招标条件 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第二批)由长城乡联字【2020年】1号 关于下达2020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批准建设,已具备开工条件,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施工 标段 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招标范围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 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第二批第01标段)首山路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959.977 2 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第二批第02标段)南四环路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940.9271 3 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第二批第03标段)大屯街、浑江街、基隆北街、东田青年城周边、团山街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009.8243 4 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第二批第04标段)华昌街、华惠路、幸福东路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154.617 5 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第二批第05标段)吉林大路东延长线、民丰大路、第一批交通标线工程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45.1674 6 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第二批第06标段)东长白路、东六条、黑水路、黄河路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66.6656 2.2建设地点:长春市 2.3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08月15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07-17 00:00:00.0 至 2020-08-15 00:00:00.0 |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项目经理级别:二级及以上 |
质量要求:合格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06-11 09:00:00.0 至 2020-06-17 16:00:00.0每天9点至16点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投标报名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一楼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招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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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
公告说明: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不包括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投标企业的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5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5.1 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负责人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主管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测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 3.5.2 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5.3 安全主管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证或c证); 3.5.4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测量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5 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证或c证)。 3.5.6 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