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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尖山新区道路交安设施提升一期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0 标签: 浙江省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10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 ****年**新区道路交安设施提升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新区道路交安设施提升一期工程已由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关键词: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2020年尖山新区道路交安设施提升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尖山新区道路交安设施提升一期工程已由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尖山新区。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标线、标志牌、信号灯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382万元,计划工期:采宝路(五七大堤-滨海路)45日历天;零星项目承包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具体按照施工(维修)任务单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20 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21日上午9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递交时间:2020年6月22日9:00至9:30时,递交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尖山新区                    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五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583976(市府网)             电    话:       0573-80701567       
传    真:                                  传    真:       0573-87224886     
2020年  6 月 10  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资质等级证书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安全生产
许可证
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和企业安全生产项目负责人***
***
安全生产负责人***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项目负责人***
***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不需要填写)

注:1、复印件必须盖公章,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2、评委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3、如经查实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存在虚假,将作废标处理,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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