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COBO200220-011H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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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6.10 |
截止日期: | 2020.07.03 |
招标代理: | 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详细说明: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招标人的委托,就盘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循环排污水处理回用系统设备成套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接收合格的投标方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盘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循环排污水处理回用系统设备成套采购(二次) 二、项目编号:** |
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招标人的委托,就盘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循环排污水处理回用系统设备成套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接收合格的投标方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盘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循环排污水处理回用系统设备成套采购(二次)
二、项目编号:COBO200220-011H02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1建设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循环水排污深度处理设备一套,规模为20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软化+沉淀+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系统出水回用为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用水。
投标方应充分考虑各设备冲洗水、反冲洗水及膜浓缩液等的回流水量及膜系统运行时间(每天按不超过20小时计),确保成套设备实际处理量不低于200m3/d,且须在水平衡图中明确反映出上述水量,以便于招标方进行复核。
2进出水水质
盘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原水水质检测报告详见附件2。原水经一体化净水设备处理后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水。项目循环冷却系统设计浓缩倍率为5.24,设置有循环水加酸系统。投标单位应结合项目水质检测报告及循环冷却系统的相关设计参数,根据经验确定本工程设计进水水质。表2.1-1为招标方给出的参考水质指标,循环冷却水系统处理后出水水质须严格执行表2.1-2中给出的出水水质要求。投标方应充分考虑进水水质可能的变化和水量的抗冲击性。
3.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3项目类别:货物类。
3.4项目预算:/
四、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份“有效业绩”,“有效业绩”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业绩数量:1个或以上垃圾发电或电力行业业绩;
②业绩类型:已投产或在建的、处理规模在100吨/日或以上的循环排污水处理回用成套设备,主工艺为“预处理+超滤+反渗透”;
③业绩有效期限为2010年0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证明文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及附件的关键页复印件,须清晰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业绩类型、业绩内容及规模等,加盖投标人公章)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及“信用电力”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所需资料:
6.1报名时间及地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6月11日起至2020年0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6.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6.2.1如为电子邮件***
6.2.2如为现场报名,须将【6.3报名所需资料】中要求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办理报名手续。
6.3报名所需资料:①《投标报名申请表》(在www.cobo91.com下载-首页-右竖排-文件下载-申请表)、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自定)、电汇截图及公司开票资料可编辑版(须备注开具专票或普票);③【四、资质要求】中规定的文件。
七、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标书售后不退;
将标书款汇至下述账号,并将电汇底单扫描件或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人邮箱:453112278@qq.com;
单位名称: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园博园支行
账 号: 44201009400052512986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03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质疑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9日17时00分;
答疑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4日17时00分。
十、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20楼开标室。
十二、其他要求:
12.1、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12.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所有。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邦国际招标网(www.cobo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深圳阳光平台(https://cgpt.sotcbb.com/),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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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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