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山镇美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东港市孤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孤山镇美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SHZB0034-2020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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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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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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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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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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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山镇美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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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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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山镇美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包括高速口地块、高速口南侧砖砌排水沟地块、西大街西段地块、大盘线路边地块-1、大盘线路边地块-2、西后街部队外墙、将军名府门前地块、南大街绿化带、树池、老政府门前美化治理工程,大岭加油站南道西护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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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804,991.16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804,991.16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1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6月11日08时30分起至2020年06月17日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疫情期间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电子邮件***
3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港市新兴区人民大街65号6楼602室)。
4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5 、领取文件其它说明:购买采购文件时需通过电子邮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06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10日起至2020年06月17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港市孤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东港同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3681201011072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