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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造林苗木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0 标签: 云南省招标 林业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10
截止日期:2020.06.30
地 区:云南省
内 容:*********林业和草原局****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造林苗木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林业和草原局****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造林苗木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已由*********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批准编号:耿政办发)[****]**号),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
关键词: 林业
 
招标公告正文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造林苗木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造林苗木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已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批准编号:耿政办发)[2020]24号),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造林苗木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诚邀资格条件符合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1.2招标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5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1.6预算金额:二标段:814440元
1.7项目实施地点:项目涉及地点。
1.8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采购项目需求,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2.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一年度(2019年)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6投标人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2.7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1项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2.8除此之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如下:
2.8.1单位负责人***
2.8.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本次采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给予6%价格扣除。
3.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相关事宜
4.1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0日9:00至2020年06月16日18:00时进入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1.2因受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配合疫情防控,本着“无接触,少接触”的原则,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0年06月10日9:00至2020年06月16日18:00时将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包含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发送至项目负责人***
 4.2.电子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招标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4.3电子招标文件的修改
4.3.1招标人对采购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中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4.3.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4.4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4.4.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4.4.2在编制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4.5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4.5.1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编制要求见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4.5.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6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7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二标段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6月30日15:00,下同)前;
具体要求: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自愿放弃投标。
4.8.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
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4.9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9.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4.10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招标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上前,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11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
5、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5.1本项目可以采用银行转帐、保函、保险单三种方式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二标段:¥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53050177614100000227-0058
(2)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出具时间必须是投标截止时间前。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投标文件中须扫描上传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
(3)保险单:保险单出具时间必须是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中①须扫描上传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保险费汇款单和保险单原件。
投标人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均应在各标段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若不符合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汇款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缴纳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及项目名称,交错概不负责;采用银行转帐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标时由招标人核实,并出具确认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书面致函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开标时间及地点
二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6月30日15:00,下同)前;
开标地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青年路下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与万宏路交叉口广瑞中心23楼
联系人***
电话:***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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