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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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六墩镇**村农产品收购建设项目询价邀请书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 |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现对“玉门市六墩镇柳北村农产品收购建设项目”以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玉门市玉门镇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甘肃臻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弘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CGHZ-(2020)-0015号
二、项目内容:
建设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一处,硬化地坪1000㎡,并配套外围附属设施。(具体工程量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三、预算金额:陆拾万元整(¥600000.00)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的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或2019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均可(新成立的企业没有开展主营业务的可不提供);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8、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及工期进行书面承诺;
9、投标人须上传详细的已标价清单预算书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工程清单一致,不得有缺项、漏项;
注: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以上资料均须逐页加盖公司公章。
六、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商于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17时00分。
3、竞价截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17时00分。
注:(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和合同条款上所列工程招标范围内容及按期完工后交付业主即可正常使用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管理费、利润、税金、材料报验、验收费用、政策性费用、招标代理费及其他相关部门规定要求的费用等)
(2)投标人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工程内容一致,不得有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必须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注册造价师或甘肃省造价师或全国造价员加盖执业资格印章的(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人员)。投标企业最终的竞价价格如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总价不一致时,以最终竞价价格为准,中标单位最终决算单项报价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总报价的整体上浮或下浮比例认定,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有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45日历天,具体的开竣工时间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5)其他具体内容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1、采购人:玉门市六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浩帝 联系电话***
地址:***
2、代理机构:甘肃华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延童 联系电话***
地址:***
注:投标人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相关询价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甘肃华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0日
采购文件
附件1: 六墩镇柳北村农产品收购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