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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FH-2020FS033#扬州市消防支队江都区大队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0 标签: 江苏省招标 食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10
截止日期:2020.06.23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消防支队**区大队的委托,就其***消防支队**区大队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消防支队**区大队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采购项目 编 号:JDFH-****FS***号
关键词: 食品
 
招标公告正文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消防支队江都区大队的委托,就其扬州市消防支队江都区大队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消防支队江都区大队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采购项目

编    号:JDFH-2020FS033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扬州市消防支队江都区大队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商,提供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

项目预算:79万元。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在预算资金落实且采购人同意的情

况下,可续签1年,连续续签不得超过2次,并报区财政局采购管理科备案。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至少具有一辆冷藏车(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供应商集中现场勘查和答疑。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9: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9: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磋商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41号园林大厦3楼)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戴静

六、磋商响应 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9: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41号园林大厦3楼)

七、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225200

(二) 采购人: 扬州市消防支队江都区大队

联系人***

电话:***

八、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江都支行
  开户名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
  开户帐号:613900313010501

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或本票形式开出(不接受支票、电汇和现金),投标时提交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无需进账。(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声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声明函》的,概不享用上述政策。

十、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江都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jiangdu.gov.cn/jdqzfcgw/index.shtml)”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磋商确认函,并于2020年6月18日17:00前将磋商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

(三)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本次开标仅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

2.进场后的供应商应直达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3.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如有其他需求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联系。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1日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1).doc

JDFH-2020FS033#扬州市消防支队江都区大队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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