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金阁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北秀路(南枫公路朱泾镇区段健康路至沈浦泾路)新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具有工程设计、监理、工程咨询一项或多项资质;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秀路(南枫公路朱泾镇区段健康路至沈浦泾路)新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608-093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fscg20-45207)
3、预算编号:16-20-45207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道路工程西起健康路,桩号K1+417.58-K2+250,全长约832.4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40米,建设规模按双向六快二慢实施。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沥青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桥梁汽车荷载为城-A级,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防类别丙类,设计基准期为100年,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一级,中官塘桥梁底标高≥4.8米。主要包括新建道路、桥梁(1座)、雨污水管工程,与工程同步设置交通标线、道路合杆、绿化等附属设施,为本工程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具体技术要求和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具备使用条件并完成资产交付直至工程项目审计结束。
7、采购预算金额:880000.00元(国库资金:88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最高限价:880000.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具备使用条件并完成资产交付直至工程项目审计结束
11、项目联系人***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6-10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16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证明材料。注:以上资料均为彩色扫描原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6-10 00:00:00至2020-06-16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审核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6日,截止至2020年6月16日下午4:00,逾期报名将不再受理。投标供应商须在网上提交报名资料后至现场复核,现场复核须携带网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复核资料须与网上报名资料一致,否则不予审核。现场复核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6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00至4:00时;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海汇街31号。审核通过后,可在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6日期间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7-01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7-01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海汇街31号二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2)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光盘)并密封;(3)无疑问回复函(原件投标时随身携带);(4)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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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交通委员会(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金阁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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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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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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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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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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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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