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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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2 |
地 区: | 宿迁市 |
内 容: |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 ******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工程已经宿区发改批【****】**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
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044001001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的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工程已经宿区发改批【2020】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1.2 工程规模:总造价约586万元。
1.3 工期:9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完成总工程量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包括两中心装修改造、给排水、强电、空调、消防、电梯、门卫室(法院24小时自助立案和安检临时用房)土建及安装等(包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项目负责人***
4.6.1项目负责人***
4.6.2项目负责人***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1日 09:00至2020年06月17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 |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五楼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 电 话:0527-84355588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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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3800 |
邮 编:223800 |
E-mail:170760328@qq.com |
E-mail: 34472128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