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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林岳大道南侧地块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01标)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10
截止日期:2020.07.07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 中交林岳大道南侧地块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中交林岳大道南侧地块开发项目已由***桂城经济促进局以****-******-**-**-******号备案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中交林岳大道南侧地块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01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林岳大道南侧地块开发项目已由南海区桂城经济促进局以2020-440605-70-03-034326号备案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南海中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01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林岳大道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

中交林岳大道南侧地块开发项目项目占地259347.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建设住宅、商业、地上停车场、九年一贯制学校、体育活动中心、小区公共配套用房等。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中交林岳大道南侧地块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01标)范围内的高层住宅楼、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部分商业的设计及施工,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建筑主体工程、结构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室外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节能工程、室外工程以及绿色建筑等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批准的内容为准。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38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2年5月1日。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中交林岳大道南侧地块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01标)范围内的高层住宅楼、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部分商业的设计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1设计部分

(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基础,完成本标段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优化、专项设计、全专业消防设计、深化设计等,包含户型、立面优化等,专项设计包括:批量精装修设计(含样板间)、公共部位装修设计、景观园林设计、幕墙、门窗设计、智能化设计、夜景照明设计标识系统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等;

(2)负责本标段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弱电设计);

(3)负责施工期间的技术咨询及现场配合工作;

(4)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2.4.1.2施工部分

(1)施工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的建筑及结构、防雷工程、防水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外墙装饰、铝合金门窗工程、栏杆、给排水、电气(含智能化)、户内门、消防、园林绿化、景观及市政、电梯工程、燃气、外电、人防等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节能备案、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及通邮通电通水等工作,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5)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2.5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施工、包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税金、包移交、包竣工验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保修等相关的全部工作。设计费、建安费以发包人批准金额为准,施工费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甲方批准和确定设计费及综合单价。

2.6工程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1)必须符合合同文件中所有发包人的相关工程质量规定,并须在存有任何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的要求执行,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2)工程质量满足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等级;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并备案完毕,确保市优质工程。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一般事故率为零,死亡事故为零,在施工期间杜绝一切重大安全事故。确保获得“佛山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及“佛山市优质工程”,且满足甲方标准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投标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允许2家设计单位共同承担设计任务。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人,则施工单位应满足】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若联合体投标人,则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满足】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项目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5.6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4.6对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施工负责人***

4.6.1对拟派施工负责人***

4.6.2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施工负责人***

4.6.3 拟派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施工负责人***

4.6.5拟派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4.7 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设计负责人***

4.7.1设计负责人***

4.7.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8时30分起至2020年6月17日17时3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 和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须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0年7月7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0年7月7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7月7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交易员出席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的为准。

9. 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或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3人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10.5本次招标建筑为地铁上盖建筑,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林岳车辆段空间存在交叉设计、交叉施工,投标人须深入了解项目情况,加强对现场考察,并做好与车辆段空间的施工衔接工作。

 

11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南海中衡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分公司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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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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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公告编制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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