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20JFG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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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6.10 |
截止日期: | 2020.07.02 |
地 区: | 山西省 |
内 容: | 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公共**交易中心受***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汾河景区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 |
关键词: | 停车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太原汾河景区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太原汾河景区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20JFG074
3.项目概况:太原汾河景区,即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工程,是太原市委、市政府为改善太原市缺水少绿的状况,提高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而实施的一项环境综合整治的系统工程。汾河景区属于全天候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景区,全年游客累计接待量可达1000万人次以上。汾河治理美化三期工程于2016年8月开工建设,2019年5月完工,主要治理范围为:祥云桥至迎宾桥南2公里,全长12.5公里,东西两岸停车场共计18个。由于汾河三期段长度大、面积广,因此各投标单位为保证停车场秩序及车场内良好的卫生环境,须根据景区要求配备足够的人员以保证景区停车场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本项目负责汾河景区祥云桥南500米——迎宾桥南2公里范围内东西两岸的共计18个停车场的秩序管理及车场内的保洁工作。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489600元
招标内容: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
1、本项目停车场为免费停车场,该标段中标单位所提供服务的的停车场管理人员数量须按实际情况满足停车场日常管理要求,并须配备1名项目经理,人员要求18—55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经费人均实发工资不得低于太原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且中标人须向所聘用的停车场管理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类保险包括各类社会保险等。
2、中标人入驻后,停车场管理人员食宿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3、中标人入驻后,中标人对人员安全及文明服务负全责,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与中标人所有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负责中标所有人员病、老、伤、残、亡的善后处理及其各种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劳保、社保、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亦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扣除保险后,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人应加强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提高素质,不得因任何原因在太原汾河景区范围内聚众闹事,如发生此情况后,中标人应立即处理。对身体状况欠佳、自身素质低劣、服务态度差、不遵守太原汾河景区各项规定、违纪违法的人员等,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有权拒绝其上岗,中标人应及时劝退此类人员。
4、中标单位须自行配备各类用于停车场秩序管理的工具以及人员物品,如锥桶、工服、胸牌、反光背心、对讲机、扩音器、各类救援器材(包括但不限于千斤顶、各型号螺丝刀、扳手、套筒)等;以及日常保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扫帚、簸箕、大小型号垃圾袋等);还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停车场管理人员上下岗时间为8:00——20:00。
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最低配置如下:
名称 |
数量 |
项目经理 |
1名 |
管理人员 |
按实际要求确定 |
工装(含胸卡) |
确保在岗人员每人一套 |
反光背心 |
确保在岗人员每人一套 |
手电筒 |
每个停车场最少一个 |
扩音器 |
每个停车场最少一个 |
锥桶 |
每个停车场最少8个 |
对讲机 |
确保每个停车场一部 |
各类救援器材 |
确保每个停车场1套 |
日常保洁用具 |
确保每个停车场1套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5KG) |
确保每个停车场至少4个 |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5KG) |
确保每个停车场至少2个 |
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国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6.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自然月。
服务地点:太原市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条件:无
(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6月11日上午9:00至2020年6月17日下午17:00
(2)获取方式:登录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官网(xzspglj.taiyuan.gov.cn)首页【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登录后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10.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无
11.投标样品提交
无
12.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2日上午10:00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方式:登录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官网(xzspglj.taiyuan.gov.cn)首页【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登录后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网上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3)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2日上午09:00—10:00
(4)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13.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前须办理数字证书。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14.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免费注册。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联系人:九鼎客服联系电话***
15.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卫旭华联系电话***
16.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邮编:030021
联系人:王军联系电话***
韩倩倩联系电话***
17.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xzspglj.taiyuan.gov.cn)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8.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