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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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1 |
招标业主: | 江苏省公安厅 |
招标代理: |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受******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慧融”数据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慧融”数据湖项目 项目编号:JSZC-G****-***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 |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公安厅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江苏省公安厅“慧融”数据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公安厅“慧融”数据湖项目
项目编号:JSZC-G2020-132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江苏省省厅党委实施智慧警务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融合融通、智能智慧、共建共享、创新创优、实战实用的为理念,统筹建设以专网专域为基础、以数据资源汇聚整合为关键、以数据资源治理服务为核心的江苏公安“数据湖”。将省厅“慧融”平台重点打造成为“数据湖”建设应用的最佳载体,通过平台建设应用,进一步夯实全省公安机关省市县数据技术治理服务体系、建成数据标签应用体系,完善数据模型服务体系和数据产品发布体系,形成系列数据建设应用标准和规范,以大数据技术升级有效支撑服务全省公安机关控人、控网、控物、控事、控案“五控”实战数据需求,全面实现“四个一”的总体目标,努力把警务数据湖打造成“最强警务智慧大脑、最全数据在线融合、最优数据精准服务、最牢安全防护屏障”。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49万元。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1049万元。
三、 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四、 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六、 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及投标人联系电话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寄出后请主动、及时与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且保持投标人联系电话畅通。投标文件邮寄地址:***
投标文件采用邮寄送达的,请于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前送达;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送达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4:00-16:00,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C号电梯三楼电梯厅接收点。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1日09:30。
3.投标文件接收人:许滢,电话:025-83668515;(项目经办人:付钢,电话:***
八、 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1日09:30
2.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不见面开标大厅”
九、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邮编:210036
采购中心联系人: 付钢 联系电话***
采购人:江苏省公安厅
采购人联系人:陈昕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地址***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十、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6份
十一、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