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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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1 |
地 区: | 六安市 |
内 容: | 各古碑镇诚信企业名录库企业: ***古碑镇余岭中心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编号:JZZB-GC-********),目前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管局备案核准,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随机摇号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各古碑镇诚信企业名录库企业:
金寨县古碑镇余岭中心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编号:JZZB-GC-20201344),目前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县公管局备案核准,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随机摇号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ZZB-GC-20201344
2、项目名称:金寨县古碑镇余岭中心村庄环境整治工程
3、项目建设内容:栽植红叶石楠绿化2608平方米。
4、项目建设单位:古碑镇人民政府
二、发包范围:
本项目发包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情况确定。
1、工程设计图纸:见附件
2、工程量清单及预算:见附件
三、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五、项目发包价:
预算价:149832.49元;发包价:145337.00元
六、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经相关单位验收审计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7%,剩余3%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时,经相关单位核查工程无质量问题后再付清(无息)。
七、工程建设地点:
金寨县古碑镇余岭村
八、建设工期及节点进度要求:
1、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节点进度要求:在工期内按时竣工并验收合格,其他详见合同约定。
九、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由承包单位包工包料,其施工安全责任、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承包企业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十一、施工企业资质条件: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包人须同时具备《古碑镇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库内企业资格。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十二、现场踏勘及发包答疑
1、现场踏勘: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承包企业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张路;联系电话***
2、发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向答疑联系人***
答疑联系人:高远远,联系电话***
十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9日-2020年6月1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至指定邮箱(892698749@qq.com)。
3、报名地点:古碑镇项目管理办公室
十四、随机摇号
1、随机摇号时间:2020年6月11日下午3点30分(北京时间)。
2、随机摇号地点:古碑镇五楼小会议室
十五、承包须知
1、各企业在发包前必须按照本发包公告规定进行报名,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企业不得参加摇号。
2、按县政府分管县长批准的《金寨县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工作方案》(金公管【2020】11号)和《金寨县公管局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场所管理的通知》(金公管【2020】8号)文件有关规定:采用摇号方式确定诚信企业进场人员,按照从1-10(其中10代表0)十个号码中随机抽取一个号码对应诚信企业编号尾号的方式,从《金寨县古碑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企业中抽取代表参加摇号会议,被抽到的企业不论是否参与项目发包报名,均须选派1名交易员按要求准时参加委托组织简易程序发包项目的摇号会议,全程见证项目发包摇号工作。
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金政办【2018】28号)等有关规定,遵守《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诚信协议书》约定和诚信承诺,合法承包,诚信履约,若有违反,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在报名期间内,库内企业可参与多个项目的报名,但在同一摇号日内,同一企业至多成交一个项目。
5、项目经理必须驻工程建设地点。
十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有关内容,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工程施工建设管理及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为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合同有效附件,对限额以下工程发包人、承包人等各方主体均具有法律效力。
金寨县古碑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9日
承包人须知
承包人代表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全部内容,一经参加摇号报名并参与项目发包摇号即视为承包人完全理解并认可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工程施工技术标书要求
1、具体内容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经理(含姓名、资质证书号、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施工技术负责人***
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③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等
2、提交时间及份数
第一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公示无异议后三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并接受招标人审核,提交份数为一式三份。
3、编制要求:项目施工技术标书应当详细,并根据项目特征具有针对性,打印装订成册,不得涂改文字或相关数据。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施工技术标书的,视同自动放弃承包资格,由发包人按规定选择承包候选人递补为承包人。
二、费用缴纳方式和标准
1、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前,应及时从企业基本账户将发包价10%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
账户名称: 金寨县财政局古碑镇财政分局
开户银行:金寨徽银村镇银行古碑支行
账 号:667600040865200010
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工伤保险基金
承包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从企业基本账户将发包价2%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发包价1.5‰的工伤保险基金缴纳至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账户,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
承包人未按上述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的,视同其放弃承包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按规定在《金寨县古碑先锋网》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公示期不少于3日。
四、签订合同时间及要求
1、承包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须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签施工合同或不按照发包要求签订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取消其承包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县公管局进行处理。
3、承包人不能诚信履行施工合同的,项目履约保证金按规定不予退还,并由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县公管局予以严肃予以处理;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金寨县古碑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