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索县县城给排水改造延伸工程(一期)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ZB-2006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索县发改委以索发改【2020】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索县人民政府,招标文件已经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备案号为54242720060502187。建设资金来源为辽宁援藏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那曲市索县县城给排水改造延伸工程(一期)监理
2.2建设规模:新建给水管网工程37575米,污水管网工程5950米,业务用房989.5㎡,机修车间95.57㎡,配电机房67.81㎡,污泥脱水机房186.25㎡,加药加氯机房194.83㎡,回收池1座,清水池1座,储泥池1座,一体化净水车间470.31㎡,水泵房1座,取水泵房1座,水厂总平工程一项,日崩寺寺管会给水工程一项,赞丹寺寺管会给水工程一项,扶贫产业园区给水工程一项;以及300KW柴油发电机1台,无负压变频供水设备2套。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及责任缺陷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17-2019年)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 投标报名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www.xzcs.gov.cn/报名。4.2 报名条件
4.2.1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
4.2.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2.3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特点,配备相应数量监理员,并持有建设部门的上岗证。
4.2.4投标人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工程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证。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www.xzcs.gov.cn/购买招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八 其它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开标现场用企业CA锁开启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 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7】278号)的规定要求。
8.3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文件的规定要求。
8.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六家保险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
8.6进入交易中心的各投标单位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解除隔离观察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进入交易中心备查,否则不能进入交易中心。
8.7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索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柳梧新区察古大道花样奥特莱斯南塔17楼
联 系 人: 陈 先 生
电 话:13398016513、 13989988668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