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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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9 |
招标业主: | 漳州宾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泰办事处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宾馆水仙楼餐厅瓷餐具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宾馆水仙楼餐厅瓷餐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CCG[YQ]*******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 |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漳州宾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漳州宾馆水仙楼餐厅瓷餐具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漳州宾馆水仙楼餐厅瓷餐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CCG[YQ]2020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宾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漳州宾馆水仙楼餐厅瓷餐具采购项目
数量:1批
简要规格或概况:瓷餐具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6月29日 09:30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楼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2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楼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六、获取文件方式和售价:
预算金额:147.0 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现场报名或邮寄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100.0 (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文件。
八、其它补充事宜
明细 |
描述 |
单位负责人***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 |
*** | "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