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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公路桥梁三年消危项目勘察设计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09 标签: 湖北省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 公路桥招标 公路招标 桥梁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09
截止日期:2020.06.18
地 区:湖北省
关键词: 勘察设计 公路桥 公路 桥梁 勘察 设计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咸安区公路桥梁三年消危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咸安区公路桥梁三年消危项目勘察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6/xawe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6月18日8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响应文件。

依据咸安财采计备[2020]000880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咸安区公路桥梁三年消危项目勘察设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AQZFCG-202006008。

2.项目名称:咸安区公路桥梁三年消危项目勘察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96.95万元(同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咸安区55座公路桥梁消危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的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勘察设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6.合同履行期限: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其中,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到达谈判现场工作人员需提供“谈判人员(供应商)承诺书”原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三、获取采购(谈判)文件

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58.52.132.225:8081/xnweb/)。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2日23:59时止,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6/xa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谈判文件。未按规定下载谈判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3.售价:谈判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6月18日8:30时。(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谈判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咸安区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邀请:发布网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city.jsp)、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6/xaweb/)

2.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当日查询有“失信惩戒”信息、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减少公众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原则上招标(采购)人根据评审专家参与人数限派1至2名代表,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不超过3名人员,投标人(供应商)限派1名人员。

参加现场谈判人员需自行配备疫情防护工具,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进场交易或者无法进行现场谈判的,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招标(采购)人以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4.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咸宁市长安大道19号

联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一单元三楼

联系 人***

联系方式***

传    真:0715-8908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90724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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