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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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9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级人民法院绿化养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号”的要求,**元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省****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级人民法院绿化养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 |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绿化养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20】-05704号”的要求,湖北元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绿化养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SZFCG-202014
2、项目名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绿化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万元/年,服务期三年。
5、最高限价:人民币12.00万元/年,服务期三年。供应商最终总报价超过该采购最高限价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6、采购需求: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绿化养护,面积约6500㎡,具体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供应商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行许可证、完整的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近三个月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证明材料为缴费发票或电子发票,不完税企业需提供带二维码的纳税申报表和2020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完税证明,证明材料为缴费发票或电子发票);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2.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日期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后)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4.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关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法:
1、获取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元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十堰市万达写字楼b座2013室)。
3、获取方式: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须携带以下资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第二款要求的资料一套(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盖鲜章)。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份,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事宜。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湖北元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十堰市万达写字楼b座2013室)。
2、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9:0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盖章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地点及磋商时间
1、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2、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信息发布媒体:湖北政府采购网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朱显毅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元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电话:***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