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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卫生健康局金口河区人民医院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09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09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采购项目名称 **省*******卫生健康局****人民医院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省******* 公告发布时间 ****-**-** **:** 采购人 **省*******卫生健康局 采购人地址和联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卫生健康局金口河区人民医院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511113202000014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6-09 17:43
采购人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卫生健康局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滨河路三段153号,联系方式***
*** 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5楼9号(如家商旅酒店五楼),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帅女士,电话:***
*** 1
各包描述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2)医疗器械产品均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20-06-10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20-06-16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网上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必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QQ邮箱(2780690489@qq.com):(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文件购买登记表、购买磋商文件支付凭证;(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报名具体事项请咨询陈女士,联系电话***
*** 网上发售。
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网上发售。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06-22 13: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06-22 14: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6楼(如家商旅酒店六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6-22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6楼(如家商旅酒店六楼)。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预算金额(元) 700000
采购品目名称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行业划分 C3589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的用途:用于核酸检测;数量:1批;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适用耗材:≥0.2ml96孔板,≥8联管,单管等。
其它补充事宜 /
备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70万元;2、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3、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4、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各供应商原则上最多派1名人员到场。请各供应商如实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现场人员健康情况申报卡》(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十二章),加盖单位公章后于开标当日到达时单独提交至代理机构。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等疫情排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被拒绝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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