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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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6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对安全阀(在线、离线、维修)校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考试设备申购项目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 安全阀(在线、离线、维修)校验实际操作培训考试设备 功能要求: 设备要满足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对安全阀(在线、离线、维修)校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考试设备申购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安全阀(在线、离线、维修)校验实际操作培训考试设备 |
功能要求: 设备要满足安全阀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的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要求。 1、在线校验设备的连接方式为框架式,判开方法为:阀瓣微动法(位移法、音频法);数据处理系统(主机)能显示出校验结果和校验误差,并生成校验记录。 2、离线校验台要有全方位隔离、防护设施,4种量程压力表均带有自动切换功能,无需人为操作,保障考试操作时的人员安全;设备要有电脑显示屏和软件操控系统,电气原件均采用国际品牌;并能生成校验记录和打印校验报告。 3、气源供应系统要满足实操考试时所需的气源压力;能够保证与安全阀离线校验台连接,连接后无需拆装;保证气源平稳;在气源机压力输出时有可调节压力的功能。 4.能够提供安全阀离线、在线校验实操考试时所需要的4台(口径:DN40mm或以上口径)的全启式全新安全阀;和实操考试时研磨、维修所需要的粗、细研磨板各一块。 主要技术参数: 一、安全阀在线校验仪: 1. 操作系统:windowsCE; 2. 采集终端:ARM智能终端一体机; 3. LCD液晶屏:高清数字液晶触摸屏; 4.判开方式:阀瓣微动法(位移法、音频法)判开方式。 5. 框架式机械夹具结构,在线校验安全阀压力整定时,无需反复拆卸框架、无需关机重启设备,可直接调整 6.配有公制、英制两种螺纹风车式联接螺母及无螺纹专用夹紧系统 7. 要具有安全可靠的限位强关机构,限制校验时人为拉起过量;回座后如有泄漏时可用限位强关机构将阀瓣强行关闭,而不影响定压值(具备限位—强关功能,校验操作时能够保护设备安全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二、安全阀离线校验台 1.安全阀压力范围 PS≤16Mpa校验各种的高、中、低压安全阀。 2.安全阀法兰外径范围:D80-600mm。(DN25-DN300) 3. 适用各种螺纹安全阀和微启、全启式安全阀。 4.加紧系统为手动夹紧模式,保证夹紧力的稳定性。 5.要有推拉防护门的设计,保证操作人员操作安全。 6.操作台和夹紧台的都采用圆角设计,防止人员碰伤。 7.电气元件要采用国际品牌保证操作的可靠性。 8.配备40MPa、16MPa、4MPa、1.6MPa 四种量程、精度为 0.4%FS 的精密压力表, 9.根据不同校验压力的四档压力级别要通过压力表保护控制器自动切换压力表管路;保证安全、便捷。 三、气源机 技术参数 1.压缩机及主要元件要保证设备的紧凑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2.自动启停,并且启停压力可调节 3.自带减压阀,在气源机压力输出时有可调节的减压功能 4.设备要简便大方、操作简单、使用安全,气压平稳,连接后无需反复拆卸。 |
1套 (在线校验设备、离线校验台、气源供应系统)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项目预算
包号 |
项目预算(元) |
01 |
298,000.00 |
共计 |
298,000.00 |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9日8:30时起至2020年6月1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网站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无):
参加询价会议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17时整
询价会议时间:2020年6月16日10:00时整
询价会议地点: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年6月9日8:30时起至2020年6月1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2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