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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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2 |
地 区: | 福建省 |
关键词: | 宿舍 监理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1A1B宿舍修缮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艺术职业学院1A1B宿舍修缮项目(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建艺术职业学院1A1B宿舍修缮项目,层高6层,项目总投资额227340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艺术职业学院1A1B宿舍修缮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内容;
2.4资金来源:自筹;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以2273404元为计费额,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63769元。(注: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核为准,根据有关部门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总价调整监理服务费,多还少补。)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工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丙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 / ,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6月22日上午09时30分00秒,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1-38268042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469606911@qq.com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账户: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账 号: 351008010018150009287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闽咨招[2020]51号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