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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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1 |
招标业主: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经开供热集团****年云港分公司(供热二厂)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和**经开供热集团****年**分公司(供热四厂)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9年云港分公司(供热二厂)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和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9年营口分公司(供热四厂)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9年云港分公司(供热二厂)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和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9年营口分公司(供热四厂)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SDZB2019-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云港分公司(供热二厂)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和营口分公司(供热四厂)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2017年-2019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东皇集团大厦3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9年云港分公司(供热二厂)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和营口分公司(供热四厂)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9年云港分公司(供热二厂)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和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9年营口分公司(供热四厂)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2.2项目概况:云港分公司(供热二厂)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和营口分公司(供热四厂)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2017年-2019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提供本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0室(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获取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三年(2017年-2019年)类似工程业绩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8)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提供)
4.2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1日13时30分(即开标时间),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东皇集团大厦311室)(即开标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联系人***
电 话:0431-8461008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