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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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西安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受**局集团公司委托,**铁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局集团公司****-****年度电力机车配件集采分供(第四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为生产运营成本,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
(项目编号:12005127)
一、招标条件
受西安局集团公司委托,陕西铁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西安局集团公司2020-2021年度电力机车配件集采分供(第四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为生产运营成本,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西安局集团公司2020-2021年度电力机车配件集采分供第四批12005127采购明细表
备注:
1.本招标内容中预估数量不作为本期供应数量,实际供应数量以供货期内使用单位实际用量为准。
2.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投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3.中标人应结合自身地域情况做好供应规划,不得因环保治理因素造成断供。由此原因造成断供影响铁路安全生产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包件内中标(成交)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成交)物资纳入区域联合采购目录或配件中心供应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包件中标(成交)结果。
5.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1、2: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主机厂或该配件原生产厂家、主机厂配套生产厂家。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投标产品具有2018年以来对铁路局集团公司或主机厂供应业绩不少于一份(提供供货合同;新投入使用的产品无供货合同的须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或主机厂)颁发的有效销售授权证书,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授权单位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加盖授权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与所投包件相关的生产资质证明文件(含相关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
5.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区域联合采购目录或配件中心供应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成交结果。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包件3-12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投标产品具有2018年以来对铁路局集团公司或主机厂供应业绩不少于一份(提供供货合同;新投入使用的产品无供货合同的须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或主机厂)颁发的有效销售授权证书,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授权单位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加盖授权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与所投包件相关的生产资质证明文件(含相关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
5.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区域联合采购目录或配件中心供应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成交结果。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6 月 9日至 2019 年 6月 14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标书。
报名方式:在本公告最下方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资料。
联系人:成女士,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投标保证金:凡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须缴纳保证金10000元(包件数量不限),具体缴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后按照短信提供的网址及认证码下载招标文件及“报价程序”。
4.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次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 投标人报名后无故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将不再接受其参与该项目重新采购。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 2020年 6 月 22 日上午9:00~10:00在陕西铁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友谊东路李家村十字东北角“中铁第一国际”大厦十二楼第一开标室)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6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陕西铁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友谊东路李家村十字东北角“中铁第一国际”大厦十二楼第一开标室)。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铁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西安市工商银行铁路局支行
账号:220-57022-7921707
地址:***
邮编:710054
联系人***
联系方式***
029-87866208 、87866209
八、其他要求
1.中标人须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项目以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西安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xtcgpt.com)上发布。
陕西铁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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