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8 |
---|---|
截止日期: | 2020.06.29 |
地 区: | 江苏省 |
关键词: | 照明 工程招标 路 |
高铁新城快速路连接线(常熟交界至凤阳路以南段)照明工程GTXC-ZM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铁新城快速路连接线(常熟交界至凤阳路以南段)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以苏交建【2018】24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18-320507-54-01-312209。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苏州交投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苏州市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照明工程GTXC-ZM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高铁新城快速路连接线(常熟交界至凤阳路以南段)项目北起相城常熟交界处(北天河大桥南部),沿524国道向南,经沈周公路、绕城高速公路、凤阳路,止于凤阳路南侧,与524国道城镇化工程(相城区段)顺接,在绕城高速渭塘出入口处预留单喇叭互通立交的实施条件。
(2)建设规模
项目线路全长约1.8公里,共设主线高架桥一座,长1701米,地面桥涵4处,平交口3处。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采用“高架桥+地面道路”形式敷设。其中高架为双向六车道,标准断面宽度为26m米,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地面道路以凤阳路为界,南侧为双向六车道,标准断面宽度为47.5米,北侧为双向四车道,标准断面宽度为32.5米,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全线桥梁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兼城-A级)。
本标段的箱式变压器电力等级为10/0.4KV。
(3)合同估算价
高铁新城快速路连接线(常熟交界至凤阳路以南段)照明工程预算价约621万元。
(4)计划工期
本标段计划完工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高架部分计划完工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GTXC-ZM标段,招标内容包括合同及施工图范围内的路灯照明灯杆、灯具、光源、相关照明设施的强、弱电电缆、供配电和控制设施、接地、基础等照明工程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同时满足①②③: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仅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③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基本账户。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以《表2企业财务信息表》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06月0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的道路照明工程(不含园林、广场、居住区、建筑等景观照明)施工项目【以《表5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日期、金额以该表中“合同交/竣工日期”“合同价”为准】。
(4)信誉要求同时满足①②③④⑤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①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情形之一;②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A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A级);③投标人最近一次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同时满足①②③④⑤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②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③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⑤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主要人员)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①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网上预约: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预约流程为: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Frames/ZTB/Index.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左侧“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进行网上预约;
(2)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
(3)网上预约资料应确保真实并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5)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15/7/13/art_41719_1964484.html、http://td.jiangsu.gov.cn/art/2018/3/30/art_41780_7550190.html)。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无需现场领取招标文件,请已按上述流程预约成功的投标申请人点击左侧“半流程招投标”→“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规定的预约截止时间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机电工程标准文件》(201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将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及招标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邮箱hxzbdl@126.com。
(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应直接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汇款(电汇或网银汇款均可),汇款时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列明标段号及用途,招标代理账户(招标文件汇款账户)详见《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未按本公告要求成功预约或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质疑应提交书面文件,并将电子文档同时发至hxzbdl@126.com。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
①采用单次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投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交通工程)》原件,确认函的退还详见本须知第3.4.3款;
②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投标现场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交通工程)》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严格执行“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疫情防控“苏城码”的通告”http://www.szzyjy.com.cn/ztzl/028001/20200225/67ddf2d3-82e0-4223-bd94-9721ea6b96c3.html。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交投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