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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县完小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无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08 标签: 西藏自治区招标 教学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08
地 区:西藏自
内 容:***完小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ZB-NQJZ**** 一、本招标项目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单位)以尼发改【****】***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关键词: 教学
 
招标公告正文
尼玛县完小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ZB-NQJZ0604
一、本招标项目经尼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单位)以尼发改【2019】326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尼玛县完小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那曲地区尼玛县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建设规模:教学及辅助用房1726.34平方米、道路硬化670平方米、室外给排水一项、室外电气一项、室外暖通一项。
三、资质资格要求 (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
四、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2日(网址: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10时00分,提交到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标室(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项目的建造师应准时参加、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将按废标处理。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七、其他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屈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同时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文件的规定要求。
7.3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复印件至那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 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
7.5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7.5.1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
7.5.2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中标人必须提供一正四副的纸质标书(每份文件内容应和线上投标的投标文件一致),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 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和U盘(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每份文件内容应和线上投标的投标文件一致。
7.6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7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格式详见其他材料附件2)。
7.8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
7.9《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投标保证金实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那曲地区尼玛县        地址:***
邮   编:  853200          邮 编:  850000           
联 系 人:  肖县长           联系人***
电    话: 13989061188        电  话: 1810891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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