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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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9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省本级(henan)/其他 |
一、招标条件
安阳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LED屏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安阳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阳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对安阳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LED屏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名称及基本要求
2.1 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LED屏项目。
2.2 项目编号:XCZB10-2006017
2.3 采购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详细参数 |
数量 |
1 |
安装LED屏及相关辅材等 |
详见“第三章 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
1套 |
2.4 采购预算:192000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交验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2.7 交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网查截图)。
3.3 单位负责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6月9日08时00分至2020年6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25楼2501室)。
4.3磋商文件的获取:现场获取。
4.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份(售后不退)。
4.5供应商获取时须携带以下以供审核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
购买磋商文件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6月19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25楼2510室)。
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拒绝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