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辅助管理服务和五违巡查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 具有省市级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3) 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5)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注:外省保安服务企业若中标后,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前3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公安部门备案登记。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辅助管理服务和五违巡查安保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607-090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20Z00510,01-20Z0059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1:辅助管理服务:按照浦东新区周浦镇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服务队伍教育管理,不断完善各项服务工作措施。听从城管、协助城管开展“五违”管控,拆违保障、乱停车、乱设摊、乱张贴、跨门营业等“三乱一跨”的专项治理、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确保项目区域内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年总工作量约350784小时。预算1352.08万元;包件2:五违巡查安保服务: 对周浦镇区地区五违开展巡查工作,按照五违巡查上报要求对发现的各类城市问题进行上报、处置、核查等一系列的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等。每月工作量不少于2610工时。预算130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该项目不限制供应商中标包个数。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服务期限12个月
7、采购预算金额:14820800.00元(国库资金:148208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9、最高限价:辅助管理服务限价1352.08万元,五违巡查安保服务限价130万元
10、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11、项目联系人***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6-0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1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必须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不接受黑白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1)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6-08 16:00:00至2020-06-1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网上初审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6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办理(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包件1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包件2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6-29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6-29 09: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1608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一正二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符合该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此负责。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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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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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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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1308 |
邮编:20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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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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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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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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