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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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一、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G***** *、项目名称:***铜官区**镇石山村**坑塘复垦项目和***铜官区**镇石山村徐西坑塘复垦项目 *、项目中标价:本工程控制价为*******.**元,本工程开标后,控制价下浮**%,即*******.**元,为本工程中标价。 *、项目内容:本工程 |
一、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G20031
2、项目名称:铜陵市铜官区西湖镇石山村东湖坑塘复垦项目和铜陵市铜官区西湖镇石山村徐西坑塘复垦项目
3、项目中标价:本工程控制价为1288044.77元,本工程开标后,控制价下浮20%,即1030435.82元,为本工程中标价。
4、项目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客运耕作土进行土地平整,再用耕田机翻耕,并修建道路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工期:10日历天。
6、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后付至合同价的60%,提交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竣工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7、履约保证金:项目抽取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含暂列金)的10%。
8、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带中标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单据、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书B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到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为铜官区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备选库中水利类别中的企业;
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证),拟派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三、报名时间及抽签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 6 月 9 日9:00时至2020年 6 月 11 日16:00时;
2、报名地点:铜陵市铜官区公共服务中心(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11号(华安证券淮河大道营业部对面))二楼;
3、报名材料:请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B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定点抽签时间: 2020年 6 月 12 日9时30分;
5、定点抽签地点:铜陵市铜官区公共服务中心(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11号(华安证券淮河大道营业部对面))二楼开标室;
6、重要提示:投标人一经报名成功,无故不得撤回报名;
7、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支付造价咨询费7183元。
四、其它事项说明
为响应“不见面,少聚集”,最大限度控制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被授权人参加交易活动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吸烟,不得随意走动,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及身份核验、体温测试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合同价格形式: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合同价款调整因素:
A.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
B.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C.以上调整因素价款的确定: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清单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对于清单及施工同期信息价中无可参考的材料价格需经招标人核价)。所有调整价款按照中标价与控制价同比例下浮。
D.对于清单中暂定价部分如能组价则按C执行,不能组价项目按实际核价。
E.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F.暂列金为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对不明确项目的估算金额,其是否动用及是否向承包人支付以及支付的数额由招标人决定。此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工程结算时按实际使用情况结算。
G.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皖国土资[2010]357号文)颁发的《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
2、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皖国土资[2010]357号文)颁发的《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
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皖国土资[2010]357号文)颁发的《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4、税金依据安徽省有关文件要求调整,工程税金按9%计取九、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报向招标人报送工程审计资料。如不及时报送,每拖延一个月核减工程造价1%,在工程结算价款内扣除。
2、承包人对上报的决算金额负责。竣工决算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工程结算,不允许高估冒算,如竣工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核减额超过施工单位报审额5%的,按超出金额给予处罚,在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十、其他约定:
1、关于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所有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等,在进场前必须由监理、业主代表或设计人员认可以达到设计要求及效果后,方准予进场使用。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引起的相关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本工程所有工程量均为暂定量,工程量是否发生及发生多少量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若工程量调减,不得索赔。
3、施工用水、用电、施工区域围挡、排水等费用自行考虑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4、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已完工程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铜陵市铜官区西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 话:13965230425
集中采购机构:铜陵市铜官区公共服务中心
项目经办人:胡工
电话:***
铜官区公共服务中心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