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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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2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梁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建财采计******** 号)的批复意见,对***长梁镇公务车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因前两次采购失败,现重新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项目编号:JSZFCG[****](JC)-* |
关键词: | 公务车 公务 |
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建始县长梁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依据建始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建财采计20200030 号)的批复意见,对建始县长梁镇公务车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因前两次采购失败,现重新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 项目编号:JSZFCG[2020](JC)-002A 二、 项目名称:建始县长梁镇公务车采购(第三次) 三、 项目内容:公务车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四、 采购预算:总预算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五、 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 七、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但分支机构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 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其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 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磋商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 4.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八、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九、 磋商文件获取: 1.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2.供应商登录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项目磋商公告中的附件免费下载。http://js.eszggzy.cn/jsweb/jyxx/070002/070002001/; 3.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三个网站同时发布,因未设置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关注上述网站。 4.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本项目不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2日上午9时00分(8时30分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第三开标室(建始县建始大道交通货运信息大楼二楼) 3.特别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每家供应商只限1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竞争性磋商,到达采购中心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量体温、消毒等防护工作;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应告知、劝导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十二、 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20年6月22日上午9时00分 磋商地点: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第三开标室(建始县建始大道交通货运信息大楼二楼) 十三、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 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同时提出质疑。 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中“十、质疑及提交”之规定)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按要求提供电子文档。 十五、 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采购人:建始县长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磊 联系电话*** 地址:***
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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