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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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受***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年*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现需购置的高通量组织研磨仪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批处理量可达***个,各样品研磨条件及研磨程度相同 |
关键词: | 药品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2020年6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现需购置的高通量组织研磨仪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1、批处理量可达576个,各样品研磨条件及研磨程度相同,样品间重复性好;
2、可配置超低温冷冻附件,可进行超低温冷冻研磨处理热敏性样品;
3、研磨时间只需要1-2分钟,研磨细度可达1μm;
4、具有安全锁及样品舱密闭夹;具有透明视窗可让使用者随时掌握研磨情况;带有启动及停止按钮,可让使用者在研磨过程中随时停止以及再次启动,确保使用人员安全。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7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20年6月17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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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