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同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鹤翔路(中春路新源路)管线搬迁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 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投标人须应具有“市政公用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资质。4)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鹤翔路(中春路新源路)管线搬迁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604-056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20-3403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内容为对鹤翔路(中春路-新源路)管线搬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2020年7月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2992462.00元(国库资金:2992462.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福利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10、最高限价:299.2462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6-08 13: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11 13: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但需上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替);(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但需上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替);(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5)资质证书(有效);(6)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7)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6.8至2020.6.15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6-18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6-18 14: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闵行区春申路1955号陇盛大厦712室
2、磋商地点:闵行区春申路1955号陇盛大厦712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一正三副,并加盖骑缝章,装订成册(胶装)并密封包装,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此投标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2)可无线上网(自备上网卡)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3)投标签收回执;(4)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同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1108 |
邮编: |
201199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