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2)须具备有效期内由人力保障和资源管理局签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5)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6)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605-087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20-采-0056)
3、预算编号:13-20-0970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最高投标限价508320元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自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508320.00元(国库资金:50832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的相关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50832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自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6-08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15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页面的截图。要求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5.劳务派遣许可证;6.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7.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6-08 17:00:00至2020-06-15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完成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后电话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标书;逾期未审核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报名单位,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审核完成的投标报名单位请公告截止之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未下载的单位后果自负。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要word版的我们可以提供纸面资料送word版光盘(标书工本费现金500元/本)。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6-19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年6月19日14: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3楼评标室2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3楼评标室2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4)可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5)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贰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1901 |
邮编: |
201999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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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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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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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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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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