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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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1 |
招标业主: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附件***********监控改造项目招标文件.doc **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监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监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ZX |
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监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监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ZXZTB-HW-2020-06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监控改造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预算金额:96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2.4供货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安装、调试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监控改造项目全部内容,详见货物参数及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9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5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15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广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