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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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7 |
地 区: | 平湖市 |
内 容: | ****年**港镇污水零直排示范镇创建—全域零星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港镇污水零直排示范镇创建—全域零星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一标段,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招标人为*****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 |
2020年独山港镇污水零直排示范镇创建—全域零星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独山港镇污水零直排示范镇创建—全域零星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一标段,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招标人为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点:平湖市独山港镇全镇范围内。
招标范围:农村散户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累积散户150户,包含出户管埋设,隔油池、化粪池安装,砖砌人工湿地等的工作内容;管网部分,包含砖砌隔油池,一体式玻璃钢化粪池安装,涉及管材UPVCφ75平壁管,DN110UPVC加筋管,DN150UPVC加筋管,DN225UPVC加筋管,De315 PE100实壁管(拖拉管施工)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 :90天。
2.2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为约329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4)拟派项目负责人***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
(7)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 6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平湖市独山港区社会发展局二楼会议室(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号马路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6.1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发布。
7. 特别说明7.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陆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注:基本账户开户在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独山港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独山港支行
开户帐号:201000000329646
7.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3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号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1002室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阮主任 联 系 人***
电 话: 0573-85810149 电 话: 0573-8512611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20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