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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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9 |
地 区: | 黑龙江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广场 |
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受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电影广场文化小品工程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电影广场文化小品工程。
二、项目编号:BQCG-F20-018。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预算金额:303,465.64元)。
四、工程地点:兴山路电影广场。
五、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六、招标范围:文化长廊镂空雕刻板,休闲长廊人物浮雕墙,广场提名雕塑,电影广场记事介绍石,电影广场自然景石刻字安装。
七、质量标准: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招标范围相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九、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
说明:由于现阶段处于疫情防控期内,为避免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为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本项目无须到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06月08日至2020年0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项目代理机构负责人***
(1)如本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本项目负责人***
(2)营业执照(副本);
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只有发送邮件成功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选择邮购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鹤岗市地方分网http://www.hljcg.gov.cn)。
注: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开始时间:2020年06月19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十二、磋商地点: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鹤岗市兴山区兴山路与通山路交口鹤岗互联网+新经济基地二楼开标大厅)。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
地 址:鹤岗市兴山路29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68-3526988
代理机构: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地 址:鹤岗市兴山区兴山路与通山路交口鹤岗互联网+新经济基地
联 系 人***
电 话:19846138111
2020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