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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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8 |
地 区: | 七台河 |
内 容: | 江河园区工业供水、尾水外网工程项目地质勘察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河园区工业供水、尾水外网工程项目地质勘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鑫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 **月** 日 * 点 **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ZB-(G |
关键词: | 勘察 |
江河园区工业供水、尾水外网工程项目地质勘察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河园区工业供水、尾水外网工程项目地质勘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黑龙江省鑫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6月 2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ZB-(GK)2020-126
项目名称:江河园区工业供水、尾水外网工程项目地质勘察
预算金额:¥5,700,000.00
采购需求:岩土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二十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单独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受贿的等不良记录。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负责人***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通过;
9、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核查路径及内容: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13、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3009〕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6月08日至2020 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鑫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黑龙江省鑫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10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06月 28 日至 9 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鑫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市桃山区桃东街农技大厦286号商服)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七台河分网
验收、付款: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支付货款
履约质保金:合同金额的5%,此质保金由采购人自行收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七台河市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
地 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鑫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桃东街农技大厦286号商服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464-61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