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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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受****人民检察院委托,**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ZCJY********、****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资金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采购计划编号:****NCZ****** *、项目编号:ZCJY******** *、项目名称:****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 |
受 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委托,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对 ZCJY20200602、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资金设备采购项目 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001403
2、项目编号: ZCJY20200602
3、项目名称: 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资金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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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资金设备采购项目 |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 1 |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439850 | 无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439850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比选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 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节能环保要求: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应是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实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 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是节能产品,应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实行强制采购的产品按照强制采购执行。 注:具体实施以最新政策为准。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社保、医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 2020-06-07 09:00:00 至 2020-06-12 17:00:00
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方式:到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名领取
8、磋商文件售价:0元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地点:2020-06-17 10:00:00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2020-06-17 10:00:00
磋商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1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12、公告期限: 2020年06月07日 至 2020年06月12日
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4、采购人: | 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
地址: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15、采购代理机构: |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 |
项目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代理机构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