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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0-2553集团展示中心整体升级改造及配套工程与党群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06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06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集团展示中心整体升级改造及配套工程与党群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现对集团展示中心整体升级改造及配套工程与党群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集团展示中心整体升级改造及配套工程与党群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440106-50-03-030901)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现对集团展示中心整体升级改造及配套工程与党群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一、项目名称:集团展示中心整体升级改造及配套工程与党群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电平云广场广电科技大厦首层东区及二楼东区

 

 

四、项目概况:对广电科技大厦首层原集团展厅、二层部分区域进行工程改造,改造总面积约2500平方米,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及配套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720.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69.90万元(智能化工程1521.60万元(占70.1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648.30万元(占29.88%))。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的全过程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以本工程设计完善并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室内装修设计、结构加固、弱电智能化、暖通、电气、给排水等相关专业设计以及与大楼给排水、强弱电的衔接设计工作)。配合开展前期方案审查、特殊专业申报报建、提交施工图和概(预)算编制、配合造价咨询单位概(预)算审核、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现场服务、设计变更、配合完成工程验收和竣工图的编制、办理与设计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包括装修工程、多媒体设备安装、展具制作、数字展示(展陈)设计及深化、数字展示维护服务等)、完成竣工图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协助办理开工的各项手续及完成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完成工程资料汇总和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单位、施工期交通疏解等及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

 

 

(三)最高投标限价:2234.90万元,其中设计费65.00万元,施工费2169.90万元(含暂列金额,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计取)。

 

 

(四)计划工期:施工周期含现状摸查、设计、前期报批报建及施工准备时间。开始工作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必须竣工日期:2020年10月26日前完成竣工;设计工期45日历天。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6月6日至2020年6月28日 10 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登记时间:2020年6月28日 9 时 00 分至2020年6月28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日程安排”公布为准)。

 

 

3、开标时间:2020年6月28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日程安排”公布为准)。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可由主办方出具,即由主办方签署及盖章即可)、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可由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中的“投标人名称(企业编号)”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和企业编号,“投标人盖章”只需要盖联合体主办方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只需要由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应保证上述施工项目负责人***

 

 

3、投标担保 4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2点要求递交资料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投标登记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承接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④资质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④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4.2施工资质: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②所述的专业承包资质: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说明:①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允许同时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及具有相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5、主要负责人***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5.2技术负责人***

 

 

5.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两家设计单位、两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电子与智能化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如联合体中有两家施工单位的,须以承接电子与智能化施工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各方为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电子与智能化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

 

 

10、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详见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4、前期服务单位: 无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十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十五、《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地址:***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 标 人: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6月6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日期: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须书写所有联合体各成员的单位全称,由主办方盖章即可。要求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参考格式)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联合体主办方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电子与智能化施工外,并负责对联合体各方(如有)承担管理工作,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主要承担本项目   (填写负责的主要工作内容)  ,具体按合同要求。(如有)

 

 

④         :主要承担本项目   (填写负责的主要工作内容),具体按合同要求。(如有)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如有,投标人自行添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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