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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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8 |
招标业主: | 国家信息中心 |
招标代理: | 河北泰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受******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场所轨迹追踪系统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平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场所轨迹追踪系统 |
关键词: | 平台 |
河北泰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秦皇岛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秦皇岛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场所轨迹追踪系统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平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场所轨迹追踪系统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平台
项目编号:HBTH20202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秦皇岛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泰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场所轨迹追踪系统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平台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货周期:30天(日历日)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维保等所含全部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为在国内注册的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有良好的售后能力,且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4.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18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8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河北泰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100号B座903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须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A4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18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18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北泰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100号B座90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18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北泰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100号B座903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