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5 |
---|---|
招标代理: | 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陶瓷行业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大道**号**天城花园一号楼四层商业**号(自编A-***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 |
项目概况
清城区陶瓷行业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四层商业01号(自编A-40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6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2-202006-122001-0020
项目名称:清城区陶瓷行业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82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陶瓷行业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清城区陶瓷行业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
1项 |
一年 |
2820000.00元 |
(二)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三)具体内容详阅“采购项目需求书”;
(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0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的供应商。
6、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6 月 08 日至 2020 年 06 月 1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四层商业01号(自编A-401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6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四层商业01号(自编A-401号)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在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流程及需提交的资料如下:(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4)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