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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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2 |
招标代理: | 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一、采购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项目编号:GDIT-******* 三、项目名称:***退役军人事务局地铁双拥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四、预算金额(元):¥***,***.**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背景 为加强新时代**双拥工作宣传,进一步营造我*争 |
关键词: | 广告 地铁 |
一、采购人: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项目编号:GDIT-2020066
三、项目名称: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地铁双拥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四、预算金额(元):¥219,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背景
为加强新时代东莞双拥工作宣传,进一步营造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浓厚社会氛围,拟在市区地铁2号线站点设置双拥广告宣传栏(轨行区12封灯箱、创意梯牌墙、LCD拼接屏)。
(二)、制作及要求
1、12封灯箱
1)制作尺寸:3120mm*1615mm;
2)见光尺寸:3050mm*1570mm;
3)喷画精度高,所用的材料和墨水需保证一年不褪色。
2、创意梯牌墙
1)制作尺寸:560mm*860mm;
2)见光尺寸:500mm*800mm;
3)喷画精度高,所用的材料和墨水需保证一年不褪色。
3、LCD拼接屏
1)支持同步联播;
2)可选择播放视频;
3)分辨率:1920*1080。
(三)、站点位置参数要求
1、12封灯箱:下桥站1块;
2、创意梯牌墙:东莞火车站出口1块、鸿福路站出口1块;
3、LCD拼接屏(5站6屏同步联播):东莞火车站、东城站、西平站、虎门火车站(A/B屏)、展览中心站。
(四)、广告发布及验收
1、为确保广告按时发布,成交人应当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列明所需材料的清单。采购人收到成交人书面材料清单后,在广告发布起始日前15个工作日根据清单需求将广告内容的样稿材料、宣传标语、样片材料等提交给成交人。
2、样稿经双方审定确定后,成交人在7天内完成广告画面制作、安装工作。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成交人无法如期发布本合同所规定的广告,成交人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天内将情况告知采购人,并提供有关证明,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人应按实际广告发布天数退还采购人实际已交但尚未发布的广告发布费,并按时间比例退还广告制作费,尚未支付的费用采购人无需支付;若采购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发布期可顺延,下画日也相应顺延。但成交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顺延发布期视为违约。
3、成交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采购人提供的广告内容的样稿、样片,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采购人所提供的广告内容的样稿、样片、广告设计方案、创意、资料等知识产权及收益归采购人享有。
4、采购人确认提供的广告内容发布完毕后,成交人以电子邮件、纸质或其他方式向采购人发送或快递送上广告验收信息,如有异议,采购人应在收到广告验收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回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面谈、微信、QQ、电话、传真、发函、电子邮件等)。双方可用通过电子邮箱地址发送、往来发布验收信息等,任何一方未书面通知另一方更改该电子邮箱***
(五)、费用组成
1、广告制作、广告位置租赁、投放和合同期间画面出现问题换画等前期、中期和后期的一切费用。所涉及费用由成交人在报价中一次包干,在合同执行过程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六)、其他要求
成交人严格执行广告管理相关规定,定时检查广告宣传栏版面,不能有破损现象,保持广告版面清洁、字迹清晰;广告宣传栏在租赁期间的维护及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人负责。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拟采购的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地铁双拥广告宣传采购项目,鉴于地铁广告项目是由市轨道交通局指定广东莞通传媒有限公司运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现邀请拟定供应商广东莞通传媒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八、专家论证意见:无
九、本公示期限自2020年06月05日 至 2020年06月12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何梓生 联系电话***
发布人: 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