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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资告字[2020]13号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04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04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区规划和自然**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合规资告字[****]**号 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区规划和自然**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方式出让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HC**-***-
 
招标公告正文

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合规资告字[2020]13号   

    经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7(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HC19-001-6

宗地总面积:

 28058平方米

宗地坐落:

合阳城街道汽摩大道与高望路交叉口东北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00

 

 

主要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28058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9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本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备注:

 1、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市场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2、停车位配建指标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执行(强制性),高压线控制线内需进行建(构)筑物建设的,应当征求电力主管部门意见,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规合条件函〔2018〕0526号)执行;3、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剩余成交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个月内缴清,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宗地内正在实施安置补偿,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6个月内交地;6、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1050元/平方米(70万元/亩),总价款2946.09万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

宗地编号:

 HC20-001-5

宗地总面积:

 32379平方米

宗地坐落:

合阳城街道城北大道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40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

32379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24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本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备注:

 1、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2、配建6班幼儿园、垃圾收集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大于2000平方米的小区文化站,年径流量控制率不小于78%,年径流污染总量控制率不小于59%,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合规资条件〔2020〕0025号)执行;3、根据《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2014版),宗地内配建六班幼儿园一个,独立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并无偿移交给区政府,配建的幼儿园建筑面积不计入开发项目容积率,配套幼儿园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严格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的各项验收应邀请区教委参加,实现区教委直接参与配建幼儿园建设质量的监管。配建的幼儿园移交前,应由土地受让方将校地、校舍产权(国有性质)办理到该幼儿园名下,并将产权证移交给区教委;配建幼儿园的设计方案应交区教委审核,经区教委审查通过后,由受让方组织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图施工,区教委未审核通过的,不得开工建设;配建的幼儿园移交日期在首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将建设资料、产权资料等移交区教委,移交标准为完成主体建设、内外墙抹灰和外墙漆工程。4、根据《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环节使用地票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617号)规定,经测算,该宗地共应补充使用地票28793平方米,由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持不小于28793平方米地票证书到我局核减,5、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剩余成交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个月内缴清,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6、宗地内正在实施安置补偿,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11个月内交地;7、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3458元/平方米(230.53万元/亩),总价款11196.6582万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

 

宗地编号:

 HC20-002-5

宗地总面积:

 46264平方米

宗地坐落:

花滩片区金盏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00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

46264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74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本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备注:

 1、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2、配建一所9班幼儿园、一处垃圾收集站、一个8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8%,年径流污物去除率不低于59%,居住用地按1.5平方米/户的标准配置体育活动场地,规划配建通信基站,应结合该地块建筑布局方案统一考虑,该项目需进行多方案比选,该项目需按相关规定提交三维仿真电子模型,凡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库必须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建筑与现状高压线的水平距离应满足《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因条件特殊的确需突破该要求的,应当取得电力主管部门同意,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合规资条件〔2020〕0016号)执行;3、根据《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2014版),宗地内配建九班幼儿园一个,独立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并无偿移交给区政府,配建的幼儿园建筑面积不计入开发项目容积率,配套幼儿园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严格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的各项验收应邀请区教委参加,实现区教委直接参与配建幼儿园建设质量的监管。配建的幼儿园移交前,应由土地受让方将校地、校舍产权(国有性质)办理到该幼儿园名下,并将产权证移交给区教委;配建幼儿园的设计方案应交区教委审核,经区教委审查通过后,由受让方组织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图施工,区教委未审核通过的,不得开工建设;配建的幼儿园移交日期在首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将建设资料、产权资料等移交区教委,移交标准为完成主体建设、内外墙抹灰和外墙漆工程。4、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剩余成交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个月内缴清,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6个月内交地;6、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4041元/平方米(269.4万元/亩),总价款18695.2824万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

宗地编号:

 HC20-003-8

宗地总面积:

 835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南津街街道南津路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6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5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

8355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5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本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备注:

 1、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2、停车位配建指标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执行(强制性),住宅项目须按相关规定配置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按本项目居住户数每100户配置不小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控制(强制性),配套公共设施按规范配置,机动车入口按审定方案执行,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要求按审定方案执行,高压电力线路与建筑按规模留足保护距离,高压电力线路搬迁后保护距离自然消失,涉及溪河建设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各类规划控制线见附图,夜景灯饰工程,应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地下停车库应与西侧农贸市场通过城市道路地下空间共用出入口,关于停车位配置,可按停车位配建指标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技术规定的要求减少76个(强制性),地下空间边界线详见附图。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意见,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合规资条件〔2019〕0547号)执行;3、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剩余成交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个月内缴清,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4、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3个月内交地;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4521元/平方米(301.4万元/亩),总价款3777.2955万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

 

宗地编号:

 HC20-003-9

宗地总面积:

 22183平方米

宗地坐落:

南津街街道希尔安大道北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26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22183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4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本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备注:

 1、该宗地土地用途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2、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50%,本次出让为地下空间,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27953.59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16024.88平方米,负二层建筑面积11928.71平方米),地下停车位900个(其中负一层停车位480个,负二层停车位420个),规划配建通信基站,应结合该地块建筑布局方案统一考虑,凡新建的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换乘(P+R)停车场,在主城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合规资条件〔2020〕0022号)执行;3、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清成交总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4、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交地;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320元/平方米(21.33万元/亩),总价款709.856万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

宗地编号:

 HC20-110-2

宗地总面积:

 6616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沙溪片区沙中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60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

66167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30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本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备注:

 1、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2、停车位配建指标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执行(强制性),住宅项目须按相关规定配置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按本项目居住户数每100户配置不小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控制,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合规资条件〔2020〕0024号)执行;3、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剩余成交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个月内缴清,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4、宗地内正在实施安置补偿,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11个月内交地;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3250元/平方米(216.67万元/亩),总价款21504.275万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

 

宗地编号:

 HC20-110-3

宗地总面积:

 7011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沙溪片区沙中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60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

70116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55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本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备注:

 1、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2、停车位配建指标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执行(强制性),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合规资条件〔2020〕0026号)执行;3、根据《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环节使用地票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617号)规定,经测算,该宗地应补充使用地票648平方米。由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小于648平方米的地票证书到我局核减,4、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剩余成交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个月内缴清,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宗地内正在实施安置补偿,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11个月内交地;6、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3250元/平方米(216.67万元/亩),总价款22787.7万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06月04日 至 2020年06月23日 到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0年06月04日 至 2020年06月23日 到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23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0年06月23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0年06月24日10时00分 在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hechuannweb),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挂牌时间截止为2020年7月3日18 时0分,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报价不低于底价,则挂牌成交;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买人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的,拍卖成交(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三)如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地块将转为挂牌出让,缴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2020年7月1日16 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2020年7月1日18 时0分,挂牌时间截止为2020年7月3日18 时0分,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五)地块前期勘界费(含出图费)及勘测定界放线费用由竞得人全额支付。
     (六)竞得人与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九、保证金银行帐户

(一)、宗地编号HC19-001-6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合川支行

银行账号:470102029000203436-100017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017

(二)、宗地编号HC20-001-5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合川支行

  银行账号:470102029000203436-100018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018

(三) 宗地编号HC20-002-5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合川支行

银行账号:470102029000203436-100019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019

(四)宗地编号 HC20-003-8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合川支行

  银行账号:470102029000203436-100020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020

(五)宗地编号 HC20-003-9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合川支行 

银行账号:470102029000203436-100021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021

(六)宗地编号 HC20-110-2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合川支行

   银行账号:470102029000203436-100022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022

(七)宗地编号 HC20-110-3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合川支行

银行账号:470102029000203436-100023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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