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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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为充分盘活**镇的公有资产及满足社会租赁需求,现我司委托**镇公共**交易中心对位于********镇东和良屋以南(土名)的国有农用土地进行公开发包竞租。根据《********镇国有农用土地租赁管理暂行规定》(南府发〔****〕*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有农用土地概 |
为充分盘活南山镇的公有资产及满足社会租赁需求,现我司委托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东和良屋以南(土名)的国有农用土地进行公开发包竞租。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国有农用土地租赁管理暂行规定》(南府发〔2018〕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有农用土地概况、租赁底价、租赁用途及租赁年限等
资产类别 |
租赁用途 |
面积 (单位:亩) |
竞租底价(单位:元/亩/年) |
发包年限 |
付款方式 |
履约保证金 |
竞租保证金(单位:元) |
竞租方式 |
租金递增方式 |
林果地 |
1、基础农业生产种植与花、果蔬种植。 2、不得在该地块从事污染环境、违法违规等生产经营活动。 3.土地范围内禁养禽畜,不得新建和改扩建禽畜养殖项目。 |
150.92 |
750 |
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租金在每个合同年度的首月内支付 |
合同首年度租金 |
28297.5 |
公开竞价 |
每两年递增10% |
二、国有农用土地竞租规定
1、农用土地分两轮进行竞租。首次竞租的农用土地,竞租人的户籍必须是在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漫江、东和、择善区域范围内,每人承租农用土地不能超过一宗。首轮流标的农用土地将面向全社会实行第二次竞租,第二次竞租不限户籍和竞投宗数,实行价高者得的竞租方式。
2、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土地竞租和签订土地承租合同: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丧失劳动能力人员;
(3)尚欠缴南山镇土地租赁费或个人社保费者;
(4)竞投者未满18周岁;
(5)南山镇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派出所、居委会等单位)、公有企业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三、竞租报名方式和竞租保证金
1.本地块此次为第二次进行竞租,根据南山镇国有农用土地租赁管理暂行规定,除上述第一大点的第2小点“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土地竞租和签订土地承租合同:……”情形外,此次竞租将不限户籍,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自然人或公司法人,均可参加竞租。
注:有意参加竞租者须在报名前亲临或致电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地址: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首层1座3-4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2.竞投保证金缴纳:有意参加竞租且经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审查符合竞租条件的竞租者,须实名(以身份证为准,注:保证金转出单位必须与竞投人名称一致)将竞租保证金(具体金额见上表)存入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开户名: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迳口支行,账号:80020000005307154)。竞租人须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竞租的项目名称,可简称为“南山镇东和良屋以南(土名)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须在2020年6月11日17时前实名到账才能有效。
3.符合竞租条件且缴纳竞租保证金已实名到账的有意竞租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竞投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单原件,于2020年6月5日8:30至2020年6月11日17:30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四、竞租方式
本次竞租采取公开叫价,在竞租底价的基础上,每次以十元整数倍递增叫价,最终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竞投。
五、竞租时间、地点和出席人员要求
1.竞租时间: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竞租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开标室。
3.出席人员要求:竞租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竞租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单据原件给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若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租的,被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单据原件给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
注:上述复印件资料须提交一式两份,应由证件持有人签名并加盖指纹。
六、其他
1.竞租者应保证其报名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2.该地块此次为第二次进行竞租。根据我镇公有资产出租管理相关规定,必须有2人(含2人)以上申请的方可进行竞投,如不足2人申请租赁的,由镇公资办核准后,再交由镇交易中心重新发布招租信息。如二次公开竞租仍不足2人申请的,则可与唯一意向人直接签订租赁合同。
3.招租竞得人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租赁合同首年度租金)。逾期不签不缴即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同时将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届时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重新组织竞租。非竞得人所交竞租保证金于竞租会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沿路退还。
4.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租赁土地等原因(非因出租人的原因)致租赁合同需要提前终止的,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青苗补偿按南山镇当年执行得青苗补偿规定执行。
5.竞租人已报名或已交竞租保证金的统一视为已知悉这份公告的全部条文。
七、竞租信息发布方式
1.本次竞租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http://www.ss.gov.cn/)发布。
2.本次竞租公告张贴于行政服务中心大门及各居委信息栏处。
八、联系方式
本次农用土地的公开竞租由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和解释,如需了解租赁情况,可亲临或致电南山公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咨询,地址: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首层1座3-4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