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誉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嘉定区练川实验学校校舍维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3.2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3.3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其他事项”);3.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需符合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投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定区练川实验学校校舍维修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526-272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FS20019)
3、预算编号:14-20-z9153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学校屋面维修翻修,体育馆地面翻修,练能楼和练智楼门窗更换,墙面维修,校园路面翻修等维修改造工程。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7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8042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8042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6-04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11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彩色扫描件);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3)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4)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 被授权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6-04 09:00:00至2020-06-11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上传完毕报名材料后,建议携带所上传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至上海市嘉定区六里中心路215号306室(请来提交资料之前来电咨询),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同时领取纸质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6-22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6-22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六里中心路215号303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六里中心路215号303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商务标(含综合单价分析):正本1份,副本2份;(2)技术标:正本:1份,副本2份;(3)电子文件:1份 (含*.xls文件和*.组价文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本单位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许可证原件、拟派本项目建造师证书原件。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出席开标仪式。未按要求携带或磋商文件包装、内容不符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新成路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誉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1822 |
邮编: |
201821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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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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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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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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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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