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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2020-2022西区桥梁经常性检测项目(项目编号:BHJJGP-TEDA-2020-007)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04 标签: 天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04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桥梁经常性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BHJJGP-TEDA-****-***)公开招标公告 受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委托,****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桥梁经常性检测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正文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2020-2022西区桥梁经常性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BHJJGP-TEDA-2020-007)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委托,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2020-2022西区桥梁经常性检测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20-2022西区桥梁经常性检测项目
2.项目编号:BHJJGP-TEDA-2020-007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2020-2022西区桥梁经常性检测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270 27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
27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部所属机关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桥隧专项检测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件;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6-04 到 2020-06-1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二楼招标代理部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06月04日至2020年06月11日,每日8: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二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交纳招标文件费后,售出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2)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获取招标文件工作的顺利进行,采取网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BHJJGP-TEDA-2020-007招标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税号:911201037972643608;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账号:410100204244636;大额行号:313110014013;财务部联系人:李静静 财务部联系方式:15822776702;2)招标文件费汇款完成后,请将如下信息: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邮箱(以上内容填写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以及汇款单截图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项目负责人专用邮箱810145823@qq.com,并致电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3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6-29 09:30
2.开标时间: 2020-06-29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一楼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对西区所有桥梁开展经常性检测,检测内容、检测范围、巡检周期按照规范执行,检测单位通过检测及时掌握桥梁的动态信息,定期出具桥梁检测报告,提出相应的维修加固建议方案,为下一步桥梁维修加固提供决策依据。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06月04日至2020年06月11日,每日8: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二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交纳招标文件费后,售出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2)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获取招标文件工作的顺利进行,采取网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BHJJGP-TEDA-2020-007招标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税号:911201037972643608;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账号:410100204244636;大额行号:313110014013;财务部联系人:李静静 财务部联系方式:15822776702;2)招标文件费汇款完成后,请将如下信息: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邮箱(以上内容填写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以及汇款单截图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项目负责人专用邮箱810145823@qq.com,并致电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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