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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从四路151、153号石八窜”地块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0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04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钟落潭镇乌溪村第一经济**社 集体资产招标公告 钟落潭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受乌溪村第一经济**社(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定于****年*月**日上午*:**对乌溪村第一经济**社**个地块(使用权)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钟落潭镇乌溪村第一经济合作社

集体资产招标公告

 

钟落潭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受乌溪村第一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定于2020年6月17日上午9:30对乌溪村第一经济合作社19个地块(使用权)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

(1)“广从四路80、82号水边远”地块,约14.696亩,6500元/亩/年;

(2)“广从四路84、86、88、90、92、94号水边远”地块,约6亩,247100元;

(3)“广从四路96号水边元”地块,约4.95亩,206167.5元;

(4)“广从四路98号水边元”地块,约10.93亩,455234.5元;

(5)“广从四路123号石八窜”地块,约3.4477亩,142390.01元;

(6)“广从四路133号石八窜”地块,约2.0022亩,82690.86元;

(7)“广从四路135、137号石八窜”地块,约3.0193亩,124697.09元;

(8)“广从四路139、141号石八窜”地块,约4.2298亩,174690.74元;

(9)“广从四路149号石八窜”地块,约2.3154亩,95626.02元;

(10)“广从四路151、153号石八窜”地块,约4.7756亩,197232.28元;

(11)“广从四路164、166、168号晏岗窜”地块,约5.78亩,475405元;

(12)“广从四路188、190号吐九屈”地块,约3.11亩,111027元;

(13)“广从四路244、246号松元尾”地块,约2.73亩,108927元;

(14)“广从四路248号松元尾”地块,约1.145亩,45685.5元;

(15)“广从四路250号松元尾”地块,约0.74亩,29526元;

(16)“竹料商贸城商业二街松元尾”地块,约11.74亩,61110元;

(17)“竹料商贸城商业三街松元尾”地块,约1.26亩,52332元;

(18)“竹料商贸城商业九街10、12号水边远”地块,约5.45亩,98775元;

(19)“乌溪中和商贸城横一街1-5号(单数)2-16号(双数),乌溪中和商贸横二街1-19号(单数)2-16号(双数)(高山埗、峨眉月)”地块,约5.88亩,6500元/亩/年。

2、标的物所在位置:乌溪村第一经济合作社。

3、资产使用范围:其他。

4、租赁期限(1)-(15)(18)(19)为19年6个月;(1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止;(1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9年12月31日止。(1)-(15)(18)(19)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始计算;(16)(1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5、(1)每次举牌竞价提升1000元/亩/年/次;(2)-(18)每次举牌竞价提升1000元/年/次;(19)每次举牌竞价提升500元/亩/年/次。

6、租金收取方式:(1)(19)租金按年为一期收取;(2)-(18)租金按一次性为一期收取,每期开始前15天内交付当期租金。(1)租金从2020年至2024年5月31日为6500元/亩/年,2024年6月1日起为7150元/亩/年;从2024年6月1日以后起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在上期缴纳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2)-(18)租金无递增;(19)租金从2020年至2023年为6500元/亩/年;2024年起7150元/亩/年;从2024年起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在上期缴纳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7、交易保证金(1)为¥14696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陆仟玖佰陆拾元整)、(2)-(18)各为¥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19)为¥588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捌仟捌佰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20-6-5 9:00 至2020-6-15 16:30 缴纳至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钟落潭支行;账户名: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账户号:44001100697052500176。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竞投人姓名及标的物名称。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8、合同履行保证金(1)为¥14696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陆仟玖佰陆拾元整)、(2)-(15)(18)各为¥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16)为¥3268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贰仟陆佰捌拾元整)、(17)为¥1882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贰仟陆佰捌拾元整)、(19)为¥588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捌仟捌佰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开具保证金收据)。

9、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凡拖欠租金的,每天按照所欠租金5‰计算收取滞约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15天内完成场地清理。

10、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1、特别说明:

(1)乌溪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只出租地块,不对地上建筑物的合法性等负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如果竞标者是原承租方,请到乌溪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出具证明,竞标者凭证明、招标公告所示的报名资料到三资中心报名参与竞标;如果竞标者不是原承租方,需向经济社缴纳原合同终止补偿款(详见下表), 经济社出收款收据,竞标者凭收据、招标公告所示的报名资料到三资中心报名参与竞标。若竞标者不中标,经济社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若竞标者中标,经济社需在15个工作日内把原合同终止的相应补偿款支付给原承租方。

(4)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集体、旧村改造征用地块,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征用土地补偿费归出租方所有,建筑物补偿(详见下表)。承租方承租的土地,使用期满,该土地及建筑物、水电设施和一切不动产,连同使用权无偿归还出租方所有。其他附属设施、经营补偿全部归承租方所有,第三者无权干涉。

序号

资产名称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万元)

征地时地上所有物的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经济联合社缴纳管理费

备注

1

“广从四路80、82号水边远”地块

3556

建筑物补偿款32.17%归出租方、28.83%归承租方,39%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年租金的10%

 

序号

资产名称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万元)

征地时地上所有物的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经济联合社缴纳管理费

备注

2

“广从四路84、86、88、90、92、94号水边远”地块

146

建筑物补偿款51.17%归出租方、9.83%归承租方,39%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该地块的原合同租赁年限50年,已一次性缴交全部租金42万元,现由于提前终止原合同重新交易,如中标方是原承租方,原合同一次性支付未使用的合同租金¥205100元不予退回,用于抵扣新签订合同租金,不足抵扣部分由原承租方在新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补缴足。如中标方不是原承租户,原承租方需签订原合同终止协议,生产社将剩余租金¥205100元退回原承租方。

3

“广从四路96号水边元”地块

5680.33

建筑物补偿款50.5%归出租方、10.5%归承租方,39%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该地块的原合同租赁年限50年,已一次性缴交全部租金346500元,现由于提前终止原合同重新交易,如中标方是原承租方,原合同一次性支付未使用的合同租金¥171517.5元不予退回,用于抵扣新签订合同租金,不足抵扣部分由原承租方在新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补缴足。如中标方不是原承租户,原承租方需签订原合同终止协议,生产社将剩余租金¥171517.5元退回原承租方。

序号

资产名称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万元)

征地时地上所有物的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经济联合社缴纳管理费

备注

4

“广从四路98号水边元”地块

3704

建筑物补偿款50.5%归出租方、10.5%归承租方,39%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该地块的原合同租赁年限50年,已一次性缴交全部租金765100元,现由于提前终止原合同重新交易,如中标方是原承租方,原合同一次性支付未使用的合同租金¥378724.5元不予退回,用于抵扣新签订合同租金,不足抵扣部分由原承租方在新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补缴足。如中标方不是原承租户,原承租方需签订原合同终止协议,生产社将剩余租金¥378724.5元退回原承租方。

5

“广从四路123号石八窜”地块

81.69

建筑物补偿款51%归出租方、10%归承租方,39%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该地块的原合同租赁年限50年,已一次性缴交全部租金241339元,现由于提前终止原合同重新交易,如中标方是原承租方,原合同一次性支付未使用的合同租金¥118256.11元不予退回,用于抵扣新签订合同租金,不足抵扣部分由原承租方在新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补缴足。如中标方不是原承租户,原承租方需签订原合同终止协议,生产社将剩余租金¥118256.11元退回原承租方。

序号

资产名称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万元)

征地时地上所有物的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经济联合社缴纳管理费

备注

6

“广从四路133号石八窜”地块

349.46

建筑物补偿款51%归出租方、10%归承租方,39%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该地块的原合同租赁年限50年,已一次性缴交全部租金140154元,现由于提前终止原合同重新交易,如中标方是原承租方,原合同一次性支付未使用的合同租金¥68675.46元不予退回,用于抵扣新签订合同租金,不足抵扣部分由原承租方在新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补缴足。如中标方不是原承租户,原承租方需签订原合同终止协议,生产社将剩余租金¥68675.46元退回原承租方。

7

“广从四路135、137号石八窜”地块

669.49

建筑物补偿款51%归出租方、10%归承租方,39%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该地块的原合同租赁年限50年,已一次性缴交全部租金211351元,现由于提前终止原合同重新交易,如中标方是原承租方,原合同一次性支付未使用的合同租金¥103561.99元不予退回,用于抵扣新签订合同租金,不足抵扣部分由原承租方在新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补缴足。如中标方不是原承租户,原承租方需签订原合同终止协议,生产社将剩余租金¥103561.99元退回原承租方。

序号

资产名称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万元)

征地时地上所有物的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经济联合社缴纳管理费

备注

8

“广从四路139、141号石八窜”地块

3860

建筑物补偿款51%归出租方、10%归承租方,39%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该地块的原合同租赁年限50年,已一次性缴交全部租金296086元,现由于提前终止原合同重新交易,如中标方是原承租方,原合同一次性支付未使用的合同租金¥145082.14元不予退回,用于抵扣新签订合同租金,不足抵扣部分由原承租方在新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补缴足。如中标方不是原承租户,原承租方需签订原合同终止协议,生产社将剩余租金¥145082.14元退回原承租方。

9

“广从四路149号石八窜”地块

544.02

建筑物补偿款51%归出租方、10%归承租方,39%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该地块的原合同租赁年限50年,已一次性缴交全部租金162078元,现由于提前终止原合同重新交易,如中标方是原承租方,原合同一次性支付未使用的合同租金¥79418.22元不予退回,用于抵扣新签订合同租金,不足抵扣部分由原承租方在新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补缴足。如中标方不是原承租户,原承租方需签订原合同终止协议,生产社将剩余租金¥79418.22元退回原承租方。

序号

资产名称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万元)

征地时地上所有物的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经济联合社缴纳管理费

备注

10

“广从四路151、153号石八窜”地块

1340.7

建筑物补偿款51%归出租方、10%归承租方,39%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该地块的原合同租赁年限50年,已一次性缴交全部租金334292元,现由于提前终止原合同重新交易,如中标方是原承租方,原合同一次性支付未使用的合同租金¥163803.08元不予退回,用于抵扣新签订合同租金,不足抵扣部分由原承租方在新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补缴足。如中标方不是原承租户,原承租方需签订原合同终止协议,生产社将剩余租金¥163803.08元退回原承租方。

11

“广从四路164、166、168号晏岗窜”地块

1564

建筑物补偿款49.83%归出租方、11.17%归承租方,39%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该地块的原合同租赁年限50年,已一次性缴交全部租金867000元,现由于提前终止原合同重新交易,如中标方是原承租方,原合同一次性支付未使用的合同租金¥434945元不予退回,用于抵扣新签订合同租金,不足抵扣部分由原承租方在新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补缴足。如中标方不是原承租户,原承租方需签订原合同终止协议,生产社将剩余租金¥434945元退回原承租方。

序号

资产名称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万元)

征地时地上所有物的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经济联合社缴纳管理费

备注

12

“广从四路188、190号吐九屈”地块

697.5

建筑物补偿款49%归出租方、12%归承租方,39%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该地块的原合同租赁年限50年,已一次性缴交全部租金217700元,现由于提前终止原合同重新交易,如中标方是原承租方,原合同一次性支付未使用的合同租金¥111027元不予退回,用于抵扣新签订合同租金,不足抵扣部分由原承租方在新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补缴足。如中标方不是原承租户,原承租方需签订原合同终止协议,生产社将剩余租金¥111027元退回原承租方。

13

“广从四路244、246号松元尾”地块

845.33

建筑物补偿款53%归出租方、8%归承租方,39%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该地块的原合同租赁年限50年,已一次性缴交全部租金191100元,现由于提前终止原合同重新交易,如中标方是原承租方,原合同一次性支付未使用的合同租金¥89817元不予退回,用于抵扣新签订合同租金,不足抵扣部分由原承租方在新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补缴足。如中标方不是原承租户,原承租方需签订原合同终止协议,生产社将剩余租金¥89817元退回原承租方。

序号

资产名称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万元)

征地时地上所有物的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经济联合社缴纳管理费

备注

14

“广从四路248号松元尾”地块

640.2

建筑物补偿款53%归出租方、8%归承租方,39%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该地块的原合同租赁年限50年,已一次性缴交全部租金80150元,现由于提前终止原合同重新交易,如中标方是原承租方,原合同一次性支付未使用的合同租金¥37670.5元不予退回,用于抵扣新签订合同租金,不足抵扣部分由原承租方在新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补缴足。如中标方不是原承租户,原承租方需签订原合同终止协议,生产社将剩余租金¥37670.5元退回原承租方。

15

“广从四路250号松元尾”地块

238.3

建筑物补偿款53%归出租方、8%归承租方,39%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该地块的原合同租赁年限50年,已一次性缴交全部租金51800元,现由于提前终止原合同重新交易,如中标方是原承租方,原合同一次性支付未使用的合同租金¥24346元不予退回,用于抵扣新签订合同租金,不足抵扣部分由原承租方在新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补缴足。如中标方不是原承租户,原承租方需签订原合同终止协议,生产社将剩余租金¥24346元退回原承租方。

序号

资产名称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万元)

征地时地上所有物的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经济联合社缴纳管理费

备注

16

“竹料商贸城商业二街松元尾”地块

3240

建筑物补偿款83.06%归出租方、16.94%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该地块的合同租赁年限30年,其中8.5亩为1:1分成,另外3.24亩已一次性缴交全部租金226800元,现由于提前终止原合同重新交易,如中标方是原承租方,原合同一次性支付未使用的合同租金¥38430元不予退还,用于抵扣新签订合同租金,不予抵扣部分由原承租方在新签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补缴足。如中标方不是原承租方,原承租方需签订原合同终止协议,第一经济合作社将剩余租金¥38430元退回原承租方。

17

“竹料商贸城商业三街松元尾”地块

675

建筑物补偿款50.67%归出租方、10.33%归承租方,39%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该地块的原合同租赁年限50年,已一次性缴交全部租金88200元,现由于提前终止原合同重新交易,如中标方是原承租方,原合同一次性支付未使用的合同租金¥43512元不予退回,用于抵扣新签订合同租金,不足抵扣部分由原承租方在新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补缴足。如中标方不是原承租户,原承租方需签订原合同终止协议,生产社将剩余租金¥43512元退回原承租方。

序号

资产名称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万元)

征地时地上所有物的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经济联合社缴纳管理费

备注

18

“竹料商贸城商业九街10、12号水边远”地块

4530.75

建筑物补偿款39.38%归出租方、11.88%归承租方,48.74%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该地块的原合同租赁年限40年,已一次性缴交全部租金10万元,现由于提前终止原合同重新交易,如中标方是原承租方,原合同一次性支付未使用的合同租金¥60625元不予退回,用于抵扣新签订合同租金,不足抵扣部分由原承租方在新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补缴足。如中标方不是原承租户,原承租方需签订原合同终止协议,生产社将剩余租金¥60625元退回原承租方。

19

“乌溪中和商贸城横一街1-5号(单数)2-16号(双数),乌溪中和商贸横二街1-19号(单数)2-16号(双数)(高山埗、峨眉月)”地块

2025

建筑物补偿款68%归出租方、32%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5)承租方承包的土地使用期满后,该土地、建筑物、水电设施和一切不动产,连同使用权无偿归还出租方。

(6)承租方需按约定用途使用土地,不能对土地进行加建改建,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补偿。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年满十八周岁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三、竞投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请于2020-6-5至2020-6-15上午9:00至 11:30,下午14:30至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钟落潭镇三资中心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人必须为凭证缴款人,不接受他人委托缴款;公司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请递交书面申请;如违反规定,造成缴交交易保证金报名逾期,我三资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2、交易保证金凭证(银行存款回单),一份保证金回单只能报名一个标的物

3、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卡原件,报名人银行卡及登记银行开户信息,方便钟落潭镇三资中心退款等处理。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出租方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含实地勘察、测量、水电设施情况、查阅相关资料等),并到镇三资中心阅览相关合同样板资料(合同需变动,需得到双方当事人协商后才能生效,否则保持原有合同样板)。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0年6月17日上午9:3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钟落潭镇乌溪村委三楼会议室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钟落潭镇乌溪村第一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钟落潭镇三资中心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

区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网址:http://3z.by.gov.cn/

本招标公告内容乌溪村第一经济合作社享有最终解释权

 

钟落潭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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