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4 |
---|---|
截止日期: | 2020.06.29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华明高新区绿化灌溉工程 (项目编号:DLGP-A-*******)公开招标公告 受 ******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华明高新区绿化灌溉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 |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华明高新区绿化灌溉工程 (项目编号:DLGP-A-2020003)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委托,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华明高新区绿化灌溉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华明高新区绿化灌溉工程
2.项目编号:DLGP-A-202000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386.2119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应配备: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2)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中级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3)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6-05 到 2020-06-1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6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及法人章;(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并携带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截图加盖公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为电子版。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6-29 09:30
2.开标时间: 2020-06-29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6号二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4日 |